四、复试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在相应规定时限内,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4.院纪委监督部门选派专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监督。
5.我院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请查询我院网站,拟录取名单预计4月中旬公布。
网址:会计硕士
http://www.nai.edu.cn/study/mpacc
审计硕士
http://www.nai.edu.cn/study/maud
6.研究生部电话:************/64505024 韦老师/王老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64505003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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