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 代码125300
1、培养目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介组织、政府机关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领域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学习年限
标准学习年限:全日制班2年,在职班3年。
3、培养方式
(1)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2)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采取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形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4)课程设置由核心课、方向课和任选课三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8学分,其中核心课22学分,方向课10学分,任选课6学分。
(5)实行校内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部门专家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6)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我校拥有一批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交通银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共同建立的实习基地;学生学习期间,将安排赴实习基地实习锻炼,熟悉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社会实践时间不短于6个月。
4、学位论文与学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论文应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010—83952395
研究方向 |
导师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1企业 会计 02企业 财务 03注册 会计师 |
傅 磊教授 崔也光教授 董力为教授 马元驹教授 栾甫贵教授 刘文辉教授 黄毅勤副教授 刘 瑛副教授 赵天燕副教授 唐丽春副教授 李 刚副教授 段新生副教授 王凡林副教授 李百兴副教授 蔡立新副教授 王海洪副教授 于 鹏副教授 杨世忠教授 汪 平教授 闫华红教授 韩文连副教授 王海林副教授 许江波副教授 汤炳亮副教授 邹 颖副教授 顾奋玲教授 袁小勇副教授 陈 郡副教授 石彦文副教授 蔣燕辉副教授 |
初试: ①11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 专业综合(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 |
复试参考书: 《财务会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修订第二版(陈迈、王国生主编); 《财务管理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张家伦主编) 《审计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袁小勇、陈郡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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