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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2全日制MPAcc招生简章



  五、复试与体检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2012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本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我院复试名单,并自行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复试。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考试内容:参照最新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规定
  2.会计学(100分)
  考试内容:考试大纲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站
  参考教材为:《会计》(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环节还要加试:
  1.管理会计(100分)
  参考教材:《管理会计学》(第四版),孙茂竹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审计学(100分)
  参考教材:《审计学》(第7版),秦荣生、卢春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面试内容
  1.英语
  2.专业知识。
  (三)提交材料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8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我院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院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学校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2.8万元。协议书由我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七、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会计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院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八、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入学。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学制一般为两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十、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电话:(010)64505140/45/52/70/26/17
  传真:(010)64505151
  E-mail:mpacc@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mpacc2.htm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1312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查号台:(010)6457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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